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施工的标准及要求,保温材料必须满足保温性能,保证保温后环境温度不高于25度时,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超过50度;环境温度高于25度时,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可比环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
(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只要符合条件的A级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或者采用与基
1.1.1采用内、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基层墙体或面板,其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定1.1.2建筑外墙或基面采用内保温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商场、宾馆、公告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外墙外保温施工要求1、外墙和外门窗口施工及验收完毕,基面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2、外墙外保温系统正常施工的环境温度为5℃~35℃。3、施工现场应做到路通、水通、电通。4
(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为保证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近日,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