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债权人真的拿这些“老赖公司”没办法?当然不是。笔者通过办理多起公司类案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最终获得法院的公司欠款不还不一定是老赖,如果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的,则是老赖。对于老赖,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无法作为股东。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老赖可以当公司股东。列入人民法院拟执行的失信人员名单并有投资能力的,可以是公司股东,但不能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
?﹏? 也就是说在执行阶段,上海香蕉计划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则包括王思聪等三名公司股东均可以被列为被执行人。若此时三人也拒绝偿还欠款的,则有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所老赖可以当公司股东。列入人民法院拟执行的失信人员名单并有投资能力的,可以是公司股东,但不能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
就算老赖全家都是人渣,也不能滥用司法。有的法官想保护是原股东的期限利益。在他的概念里,法律的漏洞不应该让当事人承担。认缴制,股东的出资方式、期限等自由约征信有问题不可以做公司股东,因为对于公司把内部的工作来说的话,他们在进行一定的从事股东的话就代表着公司,所以必须要保证一定的个人方面不存在有一定的问题,如果说在信用方面有问题的话,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