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行政区划(1912—1949),指代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管理区划,包括北洋政府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分为省(地方、行政区)、道(行政督察区)等级别。北洋政府民国时期中国行政区划分东北九省东北九省地图东北九省是民国时期一度使用的东北地区的行政区划方式。辽宁省(省会沈阳市,辖4市22县)省辖市:锦州、营口、鞍山、旅顺县治
一、省级行政区民国元年(1912年),全国共划分为直隶、奉天、吉林、黑江、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民国初年,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基本与清末相同,设立22个行省和若干特别行政区。这些特别行政区由于政治、历史和社会情况比较复杂,因而政制的采择亦较特殊。南京国
古代时期民国时期新中国时期2行政区划沿革变迁政区划分3地理环境地理位置地质地貌水文气候4自然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5人口民族人口民族6政府领导7经济建设综图1:是民国初年的道区地图。省份缩小导致民国那些贪官的盛行,造成更大规模的腐败。图2:是曾任国民政府代内政部部长张我华,1931年提出的划分方案,大省三十多县,小省二十县左右。一
探讨其置废的细节,或许能对民国时期行政区域整理过程的曲折反复有更深层的理解。有关民国时期政区沿革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吴承堤的《近六十年全国郡县增建志要》东亚印书热河省:简称热,省会承德市,是中国旧行政区划的省份之一,所辖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地带。包括现河北省的承德地区、内蒙的赤峰地区、通辽部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