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具体包括:1、因行政处罚、民事或刑事判决、裁定而被剥夺股权的;2、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3、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4、股东资格股东资格丧失途径有: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4)法律规定的
1、出资瑕疵的情形。尽管司法解释规定根本未出资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股东资格,但一旦有股东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的“合同”依据,就可以扩展至严重专家导读股东资格的丧失的情形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已经合法转让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由公司收购的以及未依公司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被除名的,或者我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等其他情况
╯0╰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投份转让;(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同曾对于符合退出条件的股东,应当按约定程序准予退出。事务所应当在章程中约定强制退出的情形,比如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已离开事务所、超过约定的年龄界限、丧失股东资格条件等
不再具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或者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低于百分之一,则不再满足该条规定的原告资格条件,属于原告不适格的情形,故而法院将驳回其起诉。而对于股东资格可否剥夺,或设定资格丧失的条件,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2、公司职工旧〈〈公司法》第177 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法定公益金。第180 条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