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因为有法人资格,所以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能。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
而子公司有独立的名称、组织机构、公司章程和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活动,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分公司能否承担民事责任?近日,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被子公司依法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它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3、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不可以。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