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一般是指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在固定门店或者其他固定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生产经营者。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区域性、普遍性的食品
因此,《条例(修订草案)》借鉴陕西省、江苏省做法,新增加了“小餐饮管理”专章,对小餐饮的经营条件、经营行为等作了规定。(二)进一步明确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的概念。食品小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相结合的食品安全
⊙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供食用的源于农业、林业的初级产品(即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
?▽?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订后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日在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条例》增加了“小餐饮”专章,禁止食品小作坊从事12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