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是一概而论的这个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比如在贵州,因为地形等原因拥有有400亩土地是不现实的一个占田200亩的10口之家的“地主”,和一个占田20亩的3口之家的“自耕农”,区别其实没多大。把前者划归“大地主”,把后者划归“自耕农”,不过是政治意义上的文字游戏罢了。人口激增
(^人^) 那些能够在乡下过着奢华生活的人,要么是另外有工厂、商行、矿山、鸦片之类的非农产业额外收入,要么就是最起码有上万亩地的顶级大地主。但是,一旦某人的地盘大到了这样的程度,如果地主就是完全不用劳作就可以保证高质量生活的人,那么可以根据一个地主家的人口11人来算,11个人一天需要11斤米,根据古代米价估算,需要20田才能保证11口之家
凡是拥有土地,不论多少亩,均属地主。田多的为大地主,田少的为小地主。地主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1.土地面积:按照土地持有面积来划分,一般规定土地面积超过某个标准(如30亩或50亩)的人为地主。2.土地用途:按照土地使用情况来划分,一般规定
?0? 民国时期。成都平原亩产大约400斤。则每人需7亩才能达到1500斤净粮食占有。则5口之家需要拥有35亩才能算地主。山地丘陵又要降低一档。同样是民国时期。四川解放初期多少亩地可划为地主解放初期,100亩地就可以划分为地主。解放初期的贫困农根本就没有土地,或者是仅有几亩土地。中农拥有几十亩土地。富农拥有七八十亩地。拥有100亩地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