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的发行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玛科技:爱的律动与合一积极践行博爱的人文科技信念,在爱的律动与合一中追求、成长。尊重科学、相信智慧,珍视自然、关爱家园。爱玛科技,以关心人的自身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企业自身行为准
╯ω╰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100%; 13 2018-06-08T00:00:00+08:00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电动车生产、研发(非研制)、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行车爱玛集团,坚持践行新能源交通的绿色使命,率先开创时尚电动车品牌.爱玛坚持用匠心铸就精品,为用户打造时尚,质量好的电动车.”爱玛修车”24小时待命,一流售后服务作为坚实的后盾.
简介: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09-27,法定代表人为张剑,注册地位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经营范围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爱玛是一家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科技出行公司,公司成立于1999年,在2021年6月成功于A股上市。20多年的发展,爱玛已拥有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