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入职前单位向我要押金,合法吗?作者:栾川县人民法院 李海燕 发布时间:2015-12-08 11:42:33 编辑部: 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单位,面试通培训期间,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要求我交纳一笔3000元的押金。并告诉我说,这笔押金是为了防范员工违反该企业的规定交的,该企业的所有员工都要交纳。而且,这笔钱将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是不合法的,不管是什么理由,单位都不能扣押员工的工资,否则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如果单位存在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自然没有交押金就能入职的机会!如果有,那就是骗人的……他们往往会编出一套入职要先参加面试培训的说法,后又以要先体检、办工作证、更换岗位等各种谎话为理
(°ο°) 要不要让她听听平安老兵的过往感悟,欢迎私聊!真不是一两句讲完的!单位要求员工交入职押金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过程中,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您还有其他
那么,收押金合不合法呢?答案是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一、在单位上班,收取押金合法吗1、根据劳动合同法,收取押金是禁止的。2、提供工作服属于提供正常劳动条件的一种,也不应该收取押金。《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把十四条分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