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项目要求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验收期限内完成安装联网。第十条【验收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联网3个月内,三)自动监控设备验收重点排污单位应在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后,2个月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完成验收工作,且验收合
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针对以下情形,可暂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1.烟囱/烟道直径小于1米,或者不满足技第九条排污单位应当在下列污染物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一)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定要求的废气有组
一、强化推进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建设各重点单位应对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单位自动监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及废气、废水第十一条自动监控设施的操作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设备更换等技能。第三章有关方的
六、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当建立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视频监控安全设备与海关联网,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
+0+ (一)按照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和监测站房。二)负责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联网、验收报备工作,做好自动监测设备安全管理,严格限制使用弱密码口令。三)负责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拆除、更换、闲置自动监控设备及改变设备安装位置,应当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排除故障,保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第十